1. 同學只可在學校圖書館內借還課外讀物資料(包括書籍、多媒體資料),在網上OPAC 系統只可申請續借手續,不可借還圖書。
2. 所借出的課外讀物資料不可轉借他人,如有所遺失或損壞,須由借出者負責。
3. 每人每次可借2項資料(包括書籍、多媒體資料),限期為一星期,可續借一次。同學須留意印在書
後的還書日期,依期還書。
4. 借書前如書物有損毀或破爛,同學須立即通知老師。
5. 同學須妥當保存所借出之書物,如有遺失或損壞須負責賠償。
6. 如逾期還書物,無合理解釋者,累積日數超過10天,將記「X」一次。
7. 如同學因請病假未能準時還書物,請於病假後告知老師,並不算逾期還書物。
8. 如到期還書物當天,學校因事故突然停課,同學只需於翌日交還便可,並不算逾期還書物。